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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丹娜絲颱風)重建,本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注意及配合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18 08:36:59 點閱: 272 (174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7月15日 府人考字第1140276904號函辦理。

◆本次丹娜絲颱風由臺灣西部登陸,造成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等地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前開規定所定情事,須提出簽呈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鈞長核可後登記停止上班(申請期限:自丹娜絲颱風登陸後15日內,得視受災當事人之實際需要採分段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