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第7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8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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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7-23 0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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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科員 劉佳箴
電話:04-753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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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及配置基準表(共3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50284229_ATTACH1.pdf、376470000A_1150284229_ATTACH2.odt、376470000A_1150284229_ATTACH3.pdf) |
| 主旨: |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3條、第4條、第7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81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81D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正本: |
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