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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個人及團體)及具體感人事蹟格式)1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18 14:57:48 點閱: 555 (55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推薦資料報送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依附件填表說明填寫推薦資料一式4份及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於本(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送人事室彚辦。

(二) 按實施計畫第5點規定:「具體感人事蹟應以A4紙張雙面列印,字體採標楷體、字體大小12號、行距採單行間距,其內文及附件佐證資料頁數,不包括封面及封底,合計不得超過15頁;未符規定者,恕不受理」。推薦表請單獨1頁列印,以燕尾夾固定,切勿膠裝,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二、檢送相關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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