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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4年至115年加班維持以「時」計,暫未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

類別:轉知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2-05 09:01:48 點閱: 299 (63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1. 依彰化縣政府113年11月29日府人考字第1130465377A號函辦理。
  2. 本校114年至115年加班維持以「時」計,暫未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