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25 08:25:23 點閱:25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2日臺教資(三)字第115270159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補助本府辦理教學軟體全縣統購案及各校小額採購軟體,皆必須由教育部公告之「合格軟體清單」中選購,目前教育部已公告8批清單,包含數千種軟體。
三、若學校需要的軟體不在上述清單中,教育部提供管道讓學校提出建議,請學校將「軟體名稱、台灣原廠或代理商名稱、廠商聯絡窗口」等資料提供給縣網中心蔡技佐,以利於時限內(6月11日中午前)至教育部系統填報,後續教育部將聯絡該廠商參與審查,審查通過後即可將軟體列入合格清單。 (註:但若廠商無意願參與審查,教育部亦無法強迫)
四、學校如欲推薦,請於115年6月10日中午前將上述軟體名稱及廠商資料逕寄承辦人信箱 u912544@email.chcg.gov.tw,逾時未送件視為無需求。
(注意!原本合格軟體清單裡面已有的項目請勿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