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01 15:16:14 點閱:41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及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依前揭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本縣縣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以每年辦理1次為原則;校長任期於當年度7月31日止任期屆滿4年、8年者,應於當年度本府公告申請截止日前提出遴選申請。校長任期於翌年1月31日屆滿者,應依前項規定提出遴選申請。」爰任滿8年、7.5年、4年之校長,應於此次遴選作業提出申請。
三、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第一階段缺額,如下:
(一)實缺學校:
1. 國中:秀水國中及鹿鳴國中等2校。
2. 國小:大竹國小、鹿港國小、永靖國小、復興國小、大興國小及明湖國小等6校。
(二)任期屆滿8年應提出遴選者:
1. 國中:鹿港國中。
2. 國小:大嘉國小、埔心國小、青山國小、村上國小、橋頭國小及三條國小等6校。
(三)任期屆滿7.5年應提出遴選者:
1. 國中:無。
2. 國小:聯興國小、線西國小、日新國小、舊館國小、梧鳳國小、員林國小、僑信國小、湳雅國小及大新國小等9校。
(四)任期屆滿4年應提出遴選者:
1. 國中:花壇國中、線西國中、社頭國中、二水國中、田尾國中及民權華德福國中小等6校。
2. 國小:東芳國小、和美國小、培英國小、新港國小、伸仁國小、海埔國小、東興國小、鹿東國小、文昌國小、育新國小、溪湖國小、湖西國小、南港國小、好修國小、靜修國小、村東國小、三潭國小、新民國小、朝興國小、萬來國小、水尾國小、成功國小、田頭國小、土庫國小及南州國小等25校。
四、依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日程表,第一階段缺額訂於115年6月5日中午12時前受理現任校長遴選申請,申請說明如下:
(一) 提出申請者應於是日中午12時前將簽章後之申請表及個人資料表,親送或郵寄掃描檔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信箱wun1829@email.chcg.gov.tw);另提醒前揭申請表「申請遴選學校」部分,僅得選填前揭說明三所列第一階段缺額學校,且應至少選填5所志願學校。
(二) 書面簡報為14份(簡報內含自傳、辦學理念及相關證件等,以A4單面橫式書寫並加封面,以不超過10頁為限),請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前送(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
(三) 如有疑問請洽詢本府承辦⼈,黃小姐,電話:04-7531829。
五、實缺學校及現職校長參加遴選之學校,請遴選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各1名出席委員會議表達意見,並提交意見彙整表,請務必轉知學校家長及教師知悉;家長代表得由家長會推舉,教師代表得由學校校務會議推舉。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名單請依表格說明於115年6月9日(二)前回傳,學校家長/教師意見彙整表於115年6月18日(四)前回傳本府承辦人彙辦(無意見者亦請回傳)。
六、本縣115學年度國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日程表及申請相關表件如附件,本府業於115年2月6日府教學字第1150052005號函文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