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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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13 1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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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5年5月5日中市原文字第1150004887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中央原民會)115年4月29日原民教字第1150020872號函辦理。 |
| 二、 |
中央原民會自103年起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單詞競賽」,迄今已辦理10屆,為精進單詞競賽,該會首度於114年試辦「族語詞句示範賽」,導入詞句題型,增加題目多元性及比賽精采度。本(115)年起將納入正式項目,並為精進競賽分組及規則,賽事改制後名稱為「原住民族語言競賽」(下稱本競賽),本競賽內容摘述如下: |
| 1、 |
初賽:本縣併入臺中市辦理初賽於115年10月31日前辦竣。 |
| 2、 |
決賽:115年12月18日(星期五)至12月20日(星期日)由中央原民會辦理。 |
| (二) |
競賽組別:國中國小一般語別組、國中國小瀕危語別組,新增非原鄉組及家庭組。 |
| 1、 |
單詞及詞句範圍:以中央原民會公告學習詞表及例句為範圍。 |
| 2、 |
題型:看圖卡說族語(單詞類)、看中文寫族語(單詞類)、聽中文說族語(詞句類)及聽族語選族語(詞句類)共四大類型。 |
| 1、 |
調整延長賽制:為避免造成賽事冗長,影響整體賽程進行,進入延長賽時每一輪作答一題,各隊伍依序作答進行驟死賽,一旦一方答對而另一方答錯,即分出勝負。 |
| (1) |
各隊伍於首輪分組循環賽、複賽、決賽共計3輪賽事階段,屬「答案是否正確」或「是否依限作答」之案件,每一輪有2次申訴機會,並應由縣市政府領隊或帶隊老師提出於競賽當下提出,倘申訴成功則申訴機會保留;倘申訴未成功,則該輪申訴權將被收回,於該輪賽事階段剩餘比賽不得提出申訴。 |
| (2) |
申訴案件經申評小組評議後作出之評議結果,各競賽單位應予以尊重,並秉持運動家精神,不得再提出異議;若不服判決及賽制安排,而行使罷賽、棄賽、影響賽事進行或違反運動家精神之隊伍,情節嚴重者,將處2年禁賽處分。 |
| 三、 |
本競賽系統已公告於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s://klokah.tw/competition/vocabulary/),若校若有使用意見(無則免復)請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競賽系統使用意見予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承辦人信箱(linwei18@taichung.gov.tw)。 |
| 四、 |
臺中市辦理初賽相關事宜,將俟中央原民會核定細部執行計畫後,本府再行轉知各校。 |